河南毅刚律师事务所 卷宗归档程序规则
更新时间:2019-04-29 关注:1314
一、办案人员自收到结案文书(判决书、调解书、裁定书、仲裁书等)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定卷宗要求(目录表)交到档案处。
二、接收档案人员在律所案卷卷宗归档登记本上登记交卷时间、交卷人签名、接收人签名。
三、卷宗接收人两日之内安排到定卷宗人,定卷宗人签名,定卷宗人收到卷宗之日起二十日内订好卷宗(不要装订)。
四、定卷宗人订好卷宗之日起三日之内交到办案律师审核,办案律师自收到卷宗起三日之内审核完毕,并在登记本上签名。
五、定卷宗人收到办案律师审核后的卷宗,一日之内交到负责人审核,负责人收到卷宗三日之内审核完毕。
六、定卷宗人收到负责人审核后的卷宗一日之内将卷宗装订完毕,在卷宗本上填写归档时间、卷宗编号(需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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