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毅刚律师事务所 学习会议制度
更新时间:2019-05-08 关注:1386
为保证律所所有工作人员有一个和谐、高效的沟通渠道,提升工作人员能力以及业务水平,特制定以下学习会议制度。
一、律所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学习、开会,所有人员必须把该制度高度重视,学习会议制度律所的根本制度之一。
二、会议时间安排:
1、在每一年年度的年初、年中、年终开三次规划、总结、表彰会议。
2、每月第二周及第四周星期周六上午早上8:30到11:30召开学习会议。
三、会议学习内容:
1、了解、分析法律市场以及怎么样开拓市场。
2、怎么样提高律师办案能力及整体素质。
3、案件研讨。
4、学习新的法律以及疑点、难点等情况。
5、律所的发展研讨。
6、加快现代化办案的培训及其它内容。
四、会议管理规范:
1、各参会人员于会前5分钟到会议签到准备完善与会资料、会议记录本、笔等相关物品。
2、会议中所提议题,须达成有解决方案、有负责人和完成日期。
3、由于人员出差、紧急事件、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到会者,顺提前向会议主持人员请假,但一年内不得缺席二次。超过两次请假或未提前请假者,第一次100元;第二次200元;第三次300元以此类推。中途离走按缺席计算。
4、会议中不许随意接听电话或接待当事人,必要时,告知对方“会后联系”(特殊情况除外)。
5、学习会议无故迟到者,当天会议结束后请客。
6、会议中各人员手机一律调为静音或振动状态。
7、会议行政人员做好会前、会中、会后准备,会前电脑投影等电子设备、卫生桌椅、空调开启等;会中会议资料、荼水供应、影相拍设、会议记录等;会后空调关闭、电器电源切断、椅子归位、门窗关闭。
五、会议室管理规范:
1、会议室用途为全体会议、部门会议、员工培训、客户接待以及其它适合在会议室举办的小型活动。
2、会议室由财务档案室统一管理,并负责卫生、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。
3、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,需提前提出申请;临时性使用会议室,需经财务档案室同意方可使用。
4、任何部门或人个在使用会议室期间,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并且安全使用;会议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,未经允许,不得带出会议室。
六、每一年度,至少进行一次会议内容考试并进行适当的奖励。
本制度由行政部发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