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 坚守为民初心
更新时间:2023-12-08 关注:413
2023年12月5日上午,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,河南毅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毅刚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受邀参加,参与听证。
2021年3月16日,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,林州市某超市存在过期食品,并向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:1.罚款人民币52000元;2.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。6月10日,被执行人某超市履行行政处罚第 一项交纳罚款10000元,剩余罚款42000元未履行,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超市送达催告书后,其仍未履行。12月8日,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进行加重处罚,并向林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12月14日,林州市人民作出行政裁定,准予强制执行。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,2023年5月17日,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,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这起案件公开听取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意见。
公开听证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,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的生动实践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、每一个执法决定、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人民监督员不仅要履行监督义务,更要坚守初心,尽心尽力参与工作,公正履行监督职责,敢于说实话,说真话,敢于发表观点,行使权力,为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,做出自己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