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文明卫生管理、创建文明卫生律所的规定
更新时间:2020-05-08 关注:2380
河南毅刚律师事务所
豫毅律字【2020】9号
关于加强文明卫生管理、创建文明卫生律所的规定
一个文明卫生的工作场所关系到律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,也是爱所的具体体现,更是体现个人文明卫生素养的表现,卫生问题应当得到全体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,特制定如下办法:
一、工作人员上班期间、办案期间、出庭期间等应注意自身的穿衣打扮,一般情形下要求穿职业装、拿公文包等。
二、工作人员要注意文明用语,特别是接待当事人期间、出庭期间以及会议期间。
三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卫生值日表值日。未按照规定打扫卫生的,每次上交20元存入单位公共基金。
四、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制度,律所下班时,各自检查各自的电源、电脑、窗户是否关闭。平常由秘书处人员检查、登记,如下班后还有工作人员办公,由最后离开律所的人员负责检查并登记。如出现未尽安全检查的情况,每次上交20元存入单位公共基金,造成重大过失的由其承担责任。
河南毅刚律师事务所
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卫生文明 决定
签发人:王毅刚
抄送:各部门 2020年4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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